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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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3338/2020-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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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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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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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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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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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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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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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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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0年第十九批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企业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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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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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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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0年第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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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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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改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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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标〔2020〕18号)的规定,现将核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第十九批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15日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资质证书将以邮寄方式送达。详见《关于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接收陈述材料、发放资质证书以及证书信息变更等所有业务办理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不举办任何有关企业的宣传展示,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企业展示、收费等活动。
受理办咨询电话为010-58933470,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可咨询企业资质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58933611、58933701、58933774为内部办公电话,非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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