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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天津市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作者:河南嘉远建设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0-10-12 | 567 次浏览 | 分享到:
索 引 号: 000013338/2020-00376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文件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天津市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函 有 效 期:
文  号: 建办市函〔2020〕500号 主 题 词:
废改立情况: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试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的请示》(津住建建市报〔2020〕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改革试点。请按要求做好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有重大问题请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