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高美玲等22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李宗效等9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陈彦秋等263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昭等1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陈霖等35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胡启建等9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丁志政等27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童谣等7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9);蒋斌等47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高美玲等223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陈彦秋等263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陈霖等353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丁志政等27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蒋斌等47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李宗效等9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李昭等11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胡启建等9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9.童谣等7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