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蔡凯等33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张平才等8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陈晓玲等35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张涛涛等4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陈康等376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慈博等5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柏丹丹等32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路恩勇等3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9);金山等3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蔡凯等331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陈晓玲等352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陈康等376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柏丹丹等323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金山等35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张平才等8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张涛涛等4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慈博等5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9.路恩勇等3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