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司局函标〔2020〕1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精神,了解掌握各地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决定开展2020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重点统计2020年度各地发展装配式建筑情况,包括主要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项目落实情况、预制构件生产产能情况、主要政策和标准规范情况、试点示范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
二、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认真组织收集《2020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相关数据,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成的统计表报送我司装配式建筑与墙材革新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lichao@mohurd.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予堃 厉超
联系电话:010-58934561
附件:2020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