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陈卓等508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杨帆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徐达等523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高超等3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崔娜等884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吴钢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张亚等225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程永平等6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9);章莉等49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陈卓等508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徐达等523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崔娜等884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张亚等225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章莉等49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杨帆等2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高超等3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吴钢等2名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9.程永平等6名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2年4月25日